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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泄漏事故应急预案

  • 发表时间: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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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气泄漏事故应急预案(精选5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没准儿会出现一些突发事故,为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把损失降到最低,往往需要预先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工作。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液化气泄漏事故应急预案(精选5篇),欢迎大家分享。

液化气泄漏事故应急预案(精选5篇)

液化气泄漏事故应急预案(精选5篇)1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燃气突然泄漏,同时无法立即制止的情况。以确保燃气泄漏后的妥善处理并将损失降至到最低。

二、应急小组构成:

1.应急小组组成

组长:项目经理

组员:商场餐饮部、管理部、保安部、工程部、保洁部部门经理

非标准工作时间内由机电值班负责人担任应急处理小组负责人

2.相关职责:

(1)小组组长负责组织落实燃气泄漏事件的处理,并对燃气泄漏预案的适宜性进行审核,同时负责紧急状态的应急准备与响应的组织、监督工作。

(2)工程部负责组织《燃气泄漏预案》的培训,具体培训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实施。

(3)突发燃气泄漏紧急情况发生期间,由应急小组组长担任现场总指挥并负责对项目人员及应急物资统一调配,项目所属部门及人员必须服从总指挥的指示与命令。

(4)项目保安部负责紧急状态下内外车辆的指挥、疏导。

(5)项目工程部负责紧急状态下设备设施的临时处理、控制与恢复工作。

(6)项目客服部负责紧急状态下对客通知与沟通及现场人员的疏导工作。

(7)客服前台接待负责紧急状态下对业主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调度工作。

三、燃气泄漏的监测与预警:

1.商场餐饮部应告知相关用户定期对燃气管线进行检查。燃气灶使用后要关闭供气阀门,避免发生漏气。

2.工程部对燃气管线的报修工作要及时跟进,确保漏气管线及时处理。

3.配合消防维保公司定期加强设备检查,确保燃气泄漏报警探头灵敏有效。

4.客服前台接待要做好信息沟通和协调。

四、信息分析通报与报告:

1.工程部定期收集燃气泄漏的案例信息,教育培训值班人员,加强责任心,认真巡视检查供气设备。

2.发生燃气泄漏事件后,工程部值班人员要及时将情况报告部门经理及客服前台接待、客服部、安保部。工程部要将情况逐级向上报告。

3.客服前台接待要做好信息的记录、沟通和报告。

4.事故(协调)处理完毕后,工程部及时将事故情况报告上交项目经理及相关上级主管部门。

五、燃气泄漏时的行动方案:

1.燃气管线发生泄漏后,发现人应立即通知商场餐饮部或工程部。

2.保安部人员接报后应立即携带防护器材赶到现场,设置警戒线,视情况对现场人员疏散,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严禁使用明火、通讯及各种电器,现场准备好灭火器材,做好防护准备。

3.工程部人员接报后立即关闭泄漏区域上端阀门,查找泄漏点,协调进行抢险,及时通知燃气公司到场维修,并在防爆的前提下做好通风换气工作。

4.客服部人员负责对现场滞留人员进行疏导,以免发生混乱。

5.如现场有人员中毒休克,应立即抬往空气流通处,采取必要救护,经项目应急小组组长批准后由客服前台接待拨打120请求救援。

6.事故处理结束后由工程部及时填写《事故分析调查报告》并归档保存。

六、预防燃气泄漏的准备:

1.要建立管理制度并制定落实的检修计划。

2.大厦、商场内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及排风设备。

3.确保大厦消防报警系统的正常使用。

七、突发燃气泄漏应急队伍的建设、培训和演练:

管理部部负责建立培训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并组织燃气泄漏演练。

液化气泄漏事故应急预案(精选5篇)2

一、目的

明确天然气泄漏情况下的应急行动方案,避免事故,减少损失。

二、适用范围

公司出现天然气泄漏突发状况的管理与处置。

三、工作程序

1、任何人发现天然气气泄漏或接到任何天然气泄漏报警信号后应立即向健康安全环保部报告,把具体位置及程度及时上报。

2、健康安全环保部人员接到天然气报警信号后,立即派人员前往现场查看、支援。并及时通知设备管理科人员至现场查看确认,并以最快的方式通知公司总经理。

3、健康安全环保部人员至现场后立即负责建立警戒线,防止围观,以天然气泄漏点为中心50米范围内划分为禁区,并设置警戒线,禁止外人入内。

4、健康安全环保部人员需阻止火源发生,严禁烟火和使用电气设备。包括严禁车辆通行和禁止一切火源;禁区内严禁携带任何火种,所有车辆熄火或禁止活动,关闭一切如对讲机、手机等可能产生静电打火的设备。

5、健康安全环保部、武装保卫部及其他工作人员负责疏散人员至安全区域,并协助总指挥(总经理)现场调度和指挥。

6、设备科人员至泄漏现场后,立即关闭天然气总阀,并及时关闭泄漏点阀门,请示总经理联系天然气抢修队抢修。

7、如在室内泄漏,要保持冷静,谨慎行事,对天然气已经扩散的地方,电器要保持原来的状态,不要随意开或关;对接近扩散区的地方,要切断电源。切记现场不可开金属门、启闭照明灯、开换气、打报警电话、使用对讲机以及关闭电闸,也不要脱换衣服,以防静电火花引爆泄漏的气体。

8、施救人员进入室内前,应采取一定的防范措施,严禁穿带钉鞋和化纤衣服,严禁使用金属工具,以免碰撞发生火花或火星;如有必要可戴上防毒面具,没有防毒面具,则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可能屏住呼吸;进入室内后应立即切断天然气总阀,打开门窗,加快气体扩散,如泄漏较大,一时无法清除室内泄漏天然气可将用开花水枪对泄漏处进行稀释,并疏散现场范围内的非相关人员,协助救援,抢修的消防人员和维修人员维持现场秩序。

四、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护

1、发现有中毒、受伤者,应立即小心、妥善地将受伤人员抬离现场,送往安全地区,必要时施行人工呼吸,并通知急救中心前来救护或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抢救。

2、健康安全环保部和设备科应详细记录燃气泄漏的`时间、地点、故障情况和修复过程。若有人员伤亡,应详细记录伤亡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时间和抢救医院。

五、日常加强巡视

健康安全环保部和设备巡检人员在平时巡逻时应提高警惕,遇有异常气味时,应小心处理,同时应掌握燃气总闸的位置和关闭方法。

液化气泄漏事故应急预案(精选5篇)3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处置本市各类燃气事故,提高本市应对燃气事故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燃气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城市运行安全有序,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以及《上海市实施办法》《上海市燃气管理条例》《上海市燃气管道设施保护办法》等。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城镇燃气(含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事故的应急处置。

本预案所称燃气事故,是指燃气在输配、储存、销售、使用等环节中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以及因其他突发事件衍生的燃气事故。

1.4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联动应对,以人为本、快速处置。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本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政府是本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构;市应急委决定和部署本市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务由市应急办负责。

2.2应急联动机构

市应急联动中心设在市公安局,作为本市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的职能机构和指挥平台,履行应急联动处置较大和一般突发事件、组织联动单位对特大或重大突发事件进行先期处置等职责。各联动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先期处置工作。

2.3市应急处置指挥部

重大、特大燃气事故发生后,视情成立市燃气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指挥实施事故处置和救援工作。总指挥由市领导确定,成员由相关部门、单位和事发地所在区政府领导担任。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就近开设。

2.4职能部门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是本市燃气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作为本市处置燃气事故的责任单位,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指导、协助事发地区政府及街镇处置一般和较大燃气事故,协同市应急联动中心对燃气事故实施先期处置,负责组织实施后续专业应急处置。

(2)动态掌握燃气行业运行情况,及时组织收集、研判、报告、通报燃气事故预警信息。

(3)及时掌握并向市政府报告燃气事故应急处置情况和后续措施。

(4)组织编制本市处置燃气事故应急预案,指导各区处置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与修订。

(5)协调燃气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应急专业队伍建设、应急演练和宣传培训等工作。

(6)指导相关单位对受损的燃气设施进行检查、评估、修复和善后协调工作等。

市燃气管理处负责具体实施本市燃气行业的日常应急管理工作。

2.5专家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负责组建处置燃气事故专家咨询组,为处置燃气事故提供决策咨询建议和技术支持。

3监测预警

3.1预防监测

各有关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定期组织燃气企业、重点用户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督促落实整改。合理运用燃气事故统计、燃气设施运行数据库和燃气设施动态化管理系统及其他技术手段,做好燃气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测和风险评估。

在发生气象灾害、冬季保高峰供应和重大节假日、重要会议、重大社会活动期间,燃气行业相关单位应当加强燃气运行状态的监测和预报工作。

3.2预警级别

按照燃气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势态,本市燃气事故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Ⅳ级(一般)、Ⅲ级(较重)、Ⅱ级(严重)和Ⅰ级(特别严重),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

3.2.1蓝色预警

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视情发布蓝色预警:

(1)相关自然灾害管理部门发布预警信号,经研判,可能对本市燃气供应和管网安全造成一定影响的;

(2)由于突发事件等原因,可能造成3000户以上居民用户燃气中断供应的;

(3)因各种原因造成气源保障出现一般问题,实际保障量低于最高计划量95%,且无法在72小时内解决的。

3.2.2黄色预警

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视情发布黄色预警:

(1)相关自然灾害管理部门发布预警信号,经研判,可能对本市燃气供应和管网安全造成较大影响的;

(2)由于突发事件等原因,可能造成1万户以上居民用户燃气中断供应的;

(3)因各种原因造成气源保障出现较重问题,实际保障量低于最高计划量90%,且无法在72小时内解决的。

3.2.3橙色预警

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视情发布橙色预警:

(1)相关自然灾害管理部门发布预警信号,经研判,可能对本市燃气供应和管网安全造成重大影响的;

(2)由于突发事件等原因,可能造成5万户以上居民用户燃气中断供应的;

(3)因各种原因造成气源保障出现严重问题,实际保障量低于最高计划量85%,且无法在72小时内解决的。

3.2.4红色预警

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视情发布红色预警:

(1)相关自然灾害管理部门发布预警信号,经研判,可能对本市燃气供应和管网安全造成特别重大影响的;

(2)由于突发事件等原因,可能造成10万户以上居民用户燃气中断供应的;

(3)因各种原因造成气源保障出现特别严重问题,实际保障量低于最高计划量80%,且无法在72小时内解决的。

3.3预警信息发布

市、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负责预警信息发布工作,依托现有预警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政务微博、微信、手机短信、智能终端、电子显示屏等,在一定范围内及时发布。预警级别可根据需要作出调整。重要的预警信息发布后,及时报市政府总值班室备案。

3.4预警响应

进入预警期后,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应急联动中心、有关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可视情采取以下预防性措施:

(1)有燃气泄漏或者爆炸等险兆的,采取临时停气措施。

(2)组织有关应急处置队伍和专业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并视情动员后备人员。

(3)必要时,做好相关区域内人员疏散准备。

(4)调集、筹措应急处置和救援所需物资及设备。

(5)加强燃气调度和供气压力调节,保障供气安全。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预防性措施。

4应急响应

4.1信息报告

4.1.1一旦发生燃气事故,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通过“110”报警或者本区域燃气应急电话等报告。燃气行业相关单位应当立即向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和市燃气管理处报告。

4.1.2相关部门和单位接报燃气事故后,应当及时相互通报。燃气事故发生后,要在半小时内口头、1小时内书面,将相关情况报告市政府总值班室;特大燃气事故或特殊情况发生后,必须立即报告。

4.1.3一旦出现事故影响范围超出本市行政辖区的态势,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应当依托与毗邻省市的信息通报协调机制,及时向毗邻省市相关主管部门通报。

4.2分级响应

4.2.1本市燃气事故应急响应分为四级: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分别对应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燃气事故。当燃气事故发生在重要地段、重大节假日、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以及涉外、敏感、可能恶化的事件,应当适当提高应急响应等级。

4.2.2一般和较大燃气事故发生后,由事发地所在区政府和街镇、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公安等部门启动相应等级的响应措施,组织、指挥、协调、调度相关应急力量和资源实施应急处置。

4.2.3重大和特大燃气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响应措施,并视情成立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调度全市相关力量和资源实施应急处置。事发地所在区政府和街镇、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及其他有关部门和燃气企业等单位立即调动相关应急队伍和力量,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按照各自职责和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应急处置。

4.3应急处置

4.3.1燃气事故发生后,事发相关单位和所在社区应当在判定事故性质、特点、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的基础上,立即组织有关应急力量实施即时处置,开展必要的人员疏散和自救互救行动,采取应急措施排除故障,防止事态扩大。市应急联动中心应当立即指挥调度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组织抢险救援,实施先期处置,营救遇险人员,控制并消除危险状态,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相关联动单位应当按照指令,立即赶赴现场,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和处置要求,快速、高效地开展联动处置。处置过程中,市应急联动中心要实时掌握现场动态信息,并进行综合研判及上报。

4.3.2涉及人员生命救助的燃气事故救援,现场救援指挥长由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现场最高指挥员担任。无人员伤亡或者人员生命救助结束后,现场指挥长由燃气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最高负责人担任,指挥实施专业处置。根据属地响应原则,由相关区视情成立现场处置指挥部,对属地第一时间应急响应实施统一指挥,总指挥由事发地所在区领导担任,或者由区领导确定。现场处置措施如下:

(1)事发地所在区公安机关立即设置事故现场警戒,实施场所封闭、隔离、限制使用及周边防火、防静电等措施,维持社会治安,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避免造成其他人员伤害。

(2)公安、消防、住房城乡建设管理等部门应急力量迅速营救遇险人员,控制和切断危险链。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对事故伤亡人员的紧急医疗救护和现场卫生处置。

(3)及时清除、转移事故区域的车辆,组织抢修被损坏的燃气设施,根据专家意见,实施修复等工程措施。

(4)燃气企业及时判断可能引发停气的时间、区域和涉及用户数,按照指令制定相应的停气、调度和临时供气方案,力争事故处置与恢复供气同时进行。

(5)必要时,组织疏散、撤离和安置周边群众,并搞好必要的安全防护。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4.4人员防护

参加现场应急救援和处置的人员应当加强个人防护,落实抢险和控制事态发展的安全措施,严格操作规程,避免发生次生灾害和事态扩大。

4.5信息发布

4.5.1一般、较大燃气事故信息发布工作,由事发地所在区政府或者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负责。

4.5.2重大、特别重大燃气事故信息发布工作,由市政府新闻办负责,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提供发布口径。

5后期处置

5.1善后工作

事故责任单位、事发地所在区政府和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公安、卫生计生、民政等部门要及时做好受伤人员救治、救济救助、家属安抚、保险理赔及现场清理、设施修复等善后工作。

5.2调查与评估

应急处置结束后,由事发地所在区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公安消防、质量技监、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和单位对事故发生的原因、性质、影响范围、受损程度、责任及经验教训等进行调查、核实与评估。

6应急保障

6.1队伍保障

市、区燃气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强化燃气事故专业应急处置队伍的建设,配备相应的专业施工设备,积极开展燃气事故应急演练。

6.2交通运输保障

燃气事故发生后,由公安部门及时对现场实施交通管制,根据需要组织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及时组织相应的交通运输工具,满足交通运输保障应急需要。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或者社会交通设施装备。

6.3装备物资保障

进一步加强燃气事故专业处置装备和物资保障工作,完善信息数据库,并明确其类型、数量、性能、储备点和调度规则等。

6.4通信保障

由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为处置燃气事故提供应急通信保障。

6.5经费保障

按照市政府有关处置应急情况的财政保障规定执行,并根据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

7预案管理

7.1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负责解释。

7.2预案修订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评估修订本预案。

7.3预案报备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负责将本预案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

本预案定位为市级专项应急预案,是本市处置燃气突发事故的行动依据。各区政府和本市相关部门、单位可根据本预案,制订相关配套实施方案,作为本预案的子预案,并抄送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备案。

7.4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组织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液化气泄漏事故应急预案(精选5篇)4

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省、市质监局、县政府的要求,结合本气站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此液化石油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第一、以人为本”为指导思想,一旦发生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

二、基本情况

液化石油气主要由丙烷、丙烯、丁烷、丁烯等烃类介质组成,还含有少量CO、CO2等杂质,由石油加工过程产生的低碳分子烃类气体(裂解气)压缩而成。

危险特性:

(1)极度易燃;

(2)受热、遇明火或火花可引起燃烧;

(3)与空气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4)蒸气比空气重,可沿地面扩散,蒸气扩散后遇火源着火回燃;

(5)包装容器受热后可发生爆炸,破裂的钢瓶具有飞射危险。

对人体健康的危害:

(1)如没有防护,直接大量吸入有麻醉作用的液化石油气蒸气,可引起头晕、头痛、兴奋或嗜睡、恶心、呕吐、脉缓等;重症者可突然倒下,尿失禁,意识丧失,甚至呼吸停止;

(2)不完全燃烧可导致一氧化碳中毒;

(3)直接接触液体或其射流可引起冻伤。

三、事故应急救援机构及成员

成立事故应急救援小组;由站长任组长,副站长任副组长,其他人员为成员。

发生事故时,启动本预案,由在场的组长或副组长现场指挥,组织实施救援工作。

四、相关联络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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